急救管理原则的次序该改改了
2015-12-08 00:21
十多天前,媒体人张先生发表了一篇“南航见死不救”的文章。现在担任“治病救人”任务的999急救中心被推上了风口浪尖。12月3日,张先生又发表“一个记者给中国红十字会及徐科会长的公开信”。如今,该事件引发的舆论关注愈演愈烈,说明公众对生命安全的强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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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一事件,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现有急救体制存在的弊端。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这样一个排序,专业的需要和患者的意愿被放在了最后考虑的地位。
当一个人自己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选择自己最信任的医院去治疗是不是也是一种应该被尊重的人权呢?
机场医院,999急救中心没有能力救治张先生的重症,就应该运送到有能力医院救治,避免二次转诊耽误的时间。
因此,在急救过程中要以患者为中心,而不是简单地固守就近、就急原则。如果是以患者为中心,面对这类突发重症疾病,患者的救命时间非常宝贵,对救命而言,医院的专业救治能力更加重要,就近、就急固然重要,但不应该放在满足专业需要之前。其次,就病人及家属的意愿,只要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也应该予以足够的尊重,而不仅仅是兼顾。
我们认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这四条原则的次序建议改为:以患者为中心,满足专业需要、尊重患者意愿、就急、就近。
附:一个记者给中国红十字会及徐科会长的公开信http://www.weibo.com/p/100160391599822170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