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学是什么?“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
这句Trudeau医生的名言,几乎每个医学生都耳熟能详。然而,在现实医疗环境中,年轻医生们很快会发现,医学远非这句格言那般简单纯粹。
当今医疗体系高度技术化、制度化和商业化,医生们在日复一日的高强度工作中,常常不自觉地被系统异化。他们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个完整的“人”,而是病例、数据和指标。在这种环境下,一个古老而基本的医德准则——“不能做落井下石之事”,似乎显得过于朴素,甚至有些不合时宜。
然而,正是这一朴素原则,恰恰是医学人文精神的基石,是医者区别于纯粹技术人员的根本所在。

"落井下石"一词,源自唐代韩愈《柳子厚墓志铭》:“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形容在他人遭遇困境时,不但看笑话,还极尽嘲讽,甚至加以陷害。
在医疗语境中,“落井下石”有着多种表现形式:对经济困难的患者推荐最昂贵而非最合适的治疗方案;对已经遭遇医疗损害的患者推诿责任、隐瞒真相;因患者身份低微而降低诊疗标准;甚至利用专业优势欺瞒患者以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都是医学职业伦理所不容的“落井下石”。


中国医学史上,无数先贤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不为落井下石”的职业操守。
东汉末年张仲景在《伤寒论》自序中痛陈:“怪当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医药,精究方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他目睹建安年间瘟疫流行,众多医家或趁势敛财,或推诿拒诊,深感痛心,于是潜心著述,将毕生所学公之于众,惠及后世。这种知识共享、不藏私利的精神,与那些借疫病发财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
唐代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更是明确告诫:“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他特别强调了对贫困患者的态度:"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则昂头戴面,而有自许之貌,谓天下无双,此医人之膏肓也。”这些论述,堪称中国医学伦理的巅峰之作。
明代李时珍不仅以《本草纲目》惠泽后人,更在行医过程中坚持“医者贵在格物”的态度,对每一味药材都亲自考证,绝不人云亦云。当时有些药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李时珍却始终坚持真理,即使面对权贵也不妥协。这种对专业真实的坚守,正是避免"落井下石"的基础——因为医学上的不严谨,最终会导致对患者的伤害。
近代伍连德博士在东北鼠疫防控中的表现,更是体现了医者在大疫面前的责任担当。1910年东北鼠疫流行,伍连德不顾个人安危,深入疫区,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最终控制住疫情。当时不少人都选择逃离疫区,甚至有人散播谣言、制造恐慌,而伍连德却选择了最危险的道路。这不是简单的勇敢,而是医者对“不落井下石”这一准则的升华——在整个人群遭遇危难时,医者更不能退缩。


西方医学传统中,同样强调类似伦理原则。
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明确要求:“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抵制一切堕落和害人行为...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这一誓言中蕴含的平等、仁爱精神,与"不落井下石"的理念相通。
十九世纪末的威廉·奥斯勒被誉为“现代医学之父”,他特别强调医学中的人文关怀。奥斯勒曾说:“行医是一种艺术而非交易,是一种使命而非行业。”他警告医学界,不能因为科学进步而忽视患者的个体性和尊严,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深刻意义。
在二战期间,许多医生面对纳粹的威胁,仍然坚持职业伦理,保护患者隐私和生命安全。这些医生在极端环境下展现的道德勇气,为“不落井下石”提供了最为深刻的注脚——真正的医者不会用患者的苦难换取自身的成功。


为什么医者特别需要恪守“不做落井下石之事”的原则?这源于医学职业的特殊性。
医学的本质是不平等的关系。患者处于脆弱、依赖、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而医生拥有专业知识、技能和权威。这种结构性不平等,要求医生必须具有更高的道德标准,才能避免滥用权力。
医学关乎生命健康这一人类最根本的利益。其他行业的失误可能导致经济损失,而医疗失误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生命伤害。因此医学需要更高的责任标准。
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患者通常缺乏判断医疗质量的能力,这种无知状态使他们更容易受到剥削和伤害。医者必须自觉抵制利用这种信息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诱惑。


在当代医疗环境下,“落井下石”的表现形式更加复杂和隐蔽。
在商业化医疗环境中,过度医疗成为常见问题。医生可能受到经济激励的驱动,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手术或开药。尤其对于缺乏医学知识的患者,这种剥削更加隐蔽。
科研压力下的伦理妥协是另一种形式。年轻医生为追求学术成就,可能在临床研究中忽视患者权益,未能充分告知风险,或操纵数据以获取更漂亮的结果。
医疗差错发生后的应对方式更是考验医德的关键时刻。许多医疗纠纷的恶化,并非因为初始差错本身,而是因为医生和医疗机构试图掩盖真相、推卸责任,使患者遭受二次伤害。
会诊中的“同行相轻”现象也值得警惕。有些医生为了显示自己的高明,故意贬低前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造成患者对医疗行业整体失去信任。


不行落井下石之事,不仅是道德要求,也具有深刻的实用理性。
医学本质上是一门不确定的科学,医生的判断和决策难免会出现错误。一个能够坦诚错误、及时纠正的医疗环境,最终对医患双方都有利。掩盖错误往往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信任是医疗效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研究表明,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直接影响治疗效果。当患者感到被尊重、被诚实对待时,即使治疗本身不完全成功,他们也更可能理解和支持医生。反之,一旦信任破裂,再高超的技术也难以取得良好效果。
从长远来看,诚实守信的医生和医疗机构最终会获得更好的声誉和更多的患者认可。短期的不当得利往往以长期声誉为代价。


对年轻医生而言,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践行“不做落井下石之事”的原则?
要始终保持对患者的同理心。在做出每个医疗决策前,试着站在患者角度思考:如果我是患者,我希望得到怎样的治疗?我的亲属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建议什么方案?
要坚守专业精神,抵制不正当诱惑。当面临经济激励与患者最佳利益冲突时,务必选择后者。长远来看,专业声誉比短期经济利益更有价值。
对待医疗差错要有正确的态度。出现差错时,勇于承认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不是掩盖和推诿。许多医疗纠纷的升级都是因为初始差错后的处理不当。
尊重同行,避免贬低他人以抬高自己。即使对前诊医生的方案有不同意见,也应以专业和尊重的方式提出,而不是简单否定。
对弱势群体要给予特别关注。贫困患者、教育程度低的患者、老年患者等往往更需要医生的保护和帮助,而不是利用。


医疗机构和文化对医生行为有着重要影响。年轻医生不仅要以身作则,还应努力营造拒绝“落井下石”的组织文化。
推动建立更加透明的医疗决策机制,让医疗过程能够经受得起伦理审查。
支持建立容错机制,让医生能够在不担心过度惩罚的情况下坦诚错误,从而从中学习改进。
倡导以患者价值为中心的医疗评价体系,而不仅仅是经济指标或科研产出。
拒绝为了流量不择手段蹭热点的不良媒体,更不能假借科普之名行敛财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