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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解析丨孙志军教授解读2025 AUC方案:贴近临床的心脏植入式电子设备适宜性使用标准
从指南到AUC(第四期):
2025 ACC/AHA/HRS关于ICD、CRT和起搏治疗适宜性使用标准新进展
一级预防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CD)是一种用于预防心脏性猝死的设备。但当ICD的脉冲发生器达到使用寿命,医生在决定是否更换、升级或降级设备时,必须考虑患者临床情况的变化、预期寿命及设备更换的风险。
为何要关注ICD脉冲发生器更换问题?
ICD或CRT设备并非一次植入即可永久使用,一般在5~10年后电池耗尽(ERI),需要择期更换脉冲发生器。随着时间推移,患者的心功能、合并症及生活质量等情况可能发生显著变化,医生需重新评估患者是否仍需要ICD,或是否可选择其他类型设备(如单纯起搏器)。
更换ICD设备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做出更换ICD设备的决定时,医生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初次植入的原因(一级或二级预防):
初次因一级预防植入ICD的患者,如果在设备使用期间未发生过严重室性心律失常(如室速、室颤),则属于低风险组;若发生过一次以上临床显著的心律失常事件,则被视为二级预防(更高风险)患者。
目前的左室功能(LVEF):
若随访发现患者左室射血分数(LVEF)明显改善(>35%),患者发生致命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可能降低,但并未完全消除。
患者目前预期寿命及合并症情况:
如果患者因恶性肿瘤或严重其他疾病,预计生存期不到一年,更换ICD临床获益有限,甚至增加手术风险。
更换或升级设备的风险:
更换脉冲发生器或设备升级(例如植入新的导线)存在手术风险,研究显示,此类手术并发症率可高达15%。
ICD脉冲发生器更换的具体临床情景及推荐
4.1 首次植入ICD时为一级预防
如果患者植入ICD后未发生过严重室性心律失常:
若随访LVEF仍≤35%,更换ICD为“适宜”;
若随访LVEF已改善至36%-49%,更换ICD为“适宜”;
若随访LVEF已改善至≥50%,则更换ICD为“可能适宜”。
若植入后曾发生过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无论LVEF改善与否,更换ICD均被评为“适宜”。
4.2 首次植入ICD时为二级预防
因二级预防首次植入ICD,ERI时更换ICD均被评为“适宜”。
4.3 首次植入时为一级预防:CRT-ICD在ERI时的更换
4.4 首次植入时为二级预防:CRT-ICD在ERI时的更换
因二级预防植入CRT-ICD, ERI时无论LVEF改善程度如何,更换CRT-ICD均被评为“适宜”(A级推荐)。
如何做出合理临床决策?
1、充分评估患者预期寿命
2、关注LVEF的变化趋势
3、明确设备更换的必要性
4、个体化、与患者充分沟通
未来研究与临床需求

当前的临床证据尚不足以完全确定某些情景(如LVEF改善后)的最佳处理方法,因此表4.1至4.4中部分情景被评为“可能适宜”,未来需要更多临床试验以明确更换ICD或降级设备的长期安全性及获益。
未完待续
下期将继续带来2025年AUC关于“ICD选择困惑?这份双腔与单腔ICD临床指南请收好”的内容,请继续关注
转自:世说心语之谈古论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