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TD电池耗竭时是否需要对所有患者重新评估继续植入带除颤功能装置的必要性
研究介绍
  CRT能够通过逆重构左室显著降低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然而,在进行装置更换时,心律失常风险是否应重新评估并继续使用CRTD除颤还没有确实证据。本研究目的在于评估CRTD装置更换后心律失常发生风险。

研究方法
  2010年1月-2014年5月,85名患者(平均年龄65±1岁,平均LVEF35±12%,缺血性心肌病17%,男性82%)首次进行了CRTD更换。仅入选一级预防患者。心律失常风险评估是在更换时基于LVEF和首个CRTD期间进行恰当放电的记录。这些患者分为两组:A)无ICD适应证:LVEF> 35%并无恰当ICD治疗史;B)有ICD适应证:LVEF≤35%或有恰当ICD治疗史。然后对两组患者更换CRTD后进行恰当治疗发生率的评估。

研究结果
  在装置更换时(首次植入后52±10个月),有29/85患者(34%)不再符合ICD适应证(A组)。在更换后平均28个月随访周期内,A组发生恰当ICD治疗比例非常低,与B组有显著差异(3.4% vs 25%, HR 0.11, 95% CI 0.04–0.33, p=0.01,见下图)。多变量分析中,恰当ICD治疗的唯一独立预测因子是LVEF≤35% (OR 6,4; 95% CI 1,4–28,5. p=0.01)。
CRTD电池耗竭时是否需要对所有患者重新评估继续植入带除颤功能装置的必要性
 
研究结论
  CRTD患者更换装置时有三分之一不再符合ICD适应证。正向的左室重构和首个ICD期间无不恰当治疗史的患者在随访期间心律失常发生率非常低。该研究强烈支持装置更换时有必要再次进行心律失常风险评估。
原文来源:European Heart Journal (2016) 37 (Abstract Supplement), xi–xviii  2378 | BEDSIDE
阅读数: 1189